朱敏華博士 (香港短宣中心董事及客座講師、悠越基業有限公司副總監、保誠基督徒團契顧問)
上回提出「職場宣教」是關乎每日在身處的職場環境中實踐做耶穌基督門徒的使命(做門徒),透過我們的行事為人、待人接物,呈現基督信仰的生命,藉此去見證基督,並且以生命影響生命,使他人成為主的門徒(造門徒)。因此,當大家表示要實踐「職場宣教」時,必須要反思自己是否符合「造門徒」的先決條件,就是要「成為主門徒」!弟兄姊妹,你有否想過自己真是主的門徒?
我必須強調一點,並非積極和熱心參與各項宗教活動就是主的門徒;還記得主耶穌曾說:「凡稱呼我『主啊,主啊』的人不能都進天國;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。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:『主啊,主啊,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,奉你的名趕鬼,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?』
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:『我從來不認識你們,你們這些作惡的人,離開我去吧!』」(馬太福音 七22-23 )是主的門徒與否,端在乎個人裡外的言行生活能否跟主的旨意相符!
在《大使命》的經文中,主耶穌親自解釋了「造門徒」的意思,就是「給他們施洗,歸入父、子、聖靈的名奉父子聖靈的名」(太二十八19)以及「我吩咐你們的一切,都要教導他們遵守」(太二十八20);原文的結構相當清晰,用了兩個分詞(文法上稱為Adverbial Participle,用以表達執行主動詞的方法):
βαπτίζοντες( baptising施洗)
διδάσκοντες(teaching教導)
換句話說,「造門徒」就是要讓一個人:
「歸入主的名」和「遵守主的道」
「歸入主的名」— 這是門徒之所是(Being),乃身份的確認。主的門徒必須擁抱自己是神的兒女這個身份,而「做神的兒女」不單是一個頭腦的觀念或知識,而是生命的呈現。世界的價值觀不斷以「有用」(productivity)、「有能」(competency)、「有遺」(legacy)等功能價值來釐定一個人的重要性,並且以外在的條件,包括:成就、地位、名譽、財富,來衡量一個人的自身價值;不少基督徒受到這些世俗價值的衝繫,竭盡全力要在職場上爭一席位,好證明自己的存在價值,卻忽略自己是神的兒女,是「神從創立世界以前,在基督裏揀選⋯⋯在他面前成為聖潔,無有瑕疵」(以弗所書一4),我們的價值早已存在於自身以內,而非自身以外;我們只需要盡己的發揮,忠心做神百般恩賜的管家,把創造主原創的自己呈現出來,無須跟別人比較;職場是回應神召命的一個重要場景,透過工作呈現信仰價值以及創造主原創的生命,在過程中得到的滿足絕非與成就和表現掛鉤的。(至於怎樣才是盡己發揮、活出召命,怎樣回應職場現實的要求、怎樣活出忠心的見證,是另一個課題,會在日後繼續分享)
「遵守主的道」— 這是門徒之所為(Doing),乃指到行事為人的凖則,而非表面的宗教活動(religious activities)。世界的價值看重表現(performance )和績效(effectiveness),但身為主的門徒,必須曉得神看重人做事的動機和手法,能否遵照祂的旨意並按着祂所定的原則。舊約掃羅王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告訴我們:「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, 豈如喜悅人聽從祂的話呢? 聽命勝於獻祭; 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。」(撒母耳記上 十五22 )主的門徒要在職場上見證神,並非單靠工作表現和成就,更是透過工作呈現真理和信仰的價值觀,這些都反映於一個人待人處事的態度和手法上;「路遙知馬力,日久見人心」,與我們共事的人總會發現我們的生命是否與所傳講的福音相稱!
「造門徒」就是要讓一個人確認並擁抱自己是神的兒女、是歸屬於神的身份;並且要教導這個人從聖經明白真理,從而曉得分辨神的旨意並祂所看重的價值和做事原則。且容許我不厭其煩地重申:門徒的「所是」先於門徒的「所為」(Being preceding Doing),弟兄姊妹,若你/妳要實踐「造門徒」的使命,先決條件就是自己要「做門徒」;盼望在這裡彼此提醒,互相勉勵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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